維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購置辦公室不動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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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1160地號。
建物: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15F-1、15F-2、15F-3之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06/11/7~106/1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352.45平方公尺,折合約106.62坪。
2、建物:1,673.27平方公尺,折合約506.16坪。
3、議價金額:每坪32.8947萬元及停車位14個(每單位150~160萬元),初步估算交易
總價為新台幣1.88億元。
3、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通過後,因市場變化或其他素影響交易總價時,擬於前述
估算交易總價1.88億元變動幅度10%內,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臺鑫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台幣184,913,77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估價師:林築君。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6)高市估字第00010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否。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11月07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非關係人交易)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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