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美: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31 10: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0/31
2.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及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
凱美…出售深圳廠的獲利貢獻EPS達23.5元,明年第2季將一次性入帳。…
今年EPS可望突破2元。…公司由…,陸續接軌舊客戶,其中一家日系大廠電
容年採購金額高達1,200萬美元…而深圳舊廠今年宣布處分之後,還在進行文
件流程,總計可望挹注凱美EPS達23.5元,凱美規劃在明年第2季一次性入帳。
經濟日報:
凱美全年每股獲利有機會…超過…2.2元;其中凱美每股獲利將是掛牌來最
高。…展望明年,因凱美出售中國大陸龍華廠和雲林廠等利益將在明年上半年
認列,潛在每股業外收益貢獻達26元,加上本業獲利,法人預估,明年上半
年每股純益至少27元起跳…。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等資訊,有關公司之獲利資訊,應以本
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為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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