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購買未經認證Apple Watch不得在台販售
鉅亨網新聞中心
「Apple Watch」四月二十四號將在全球開賣,但台灣上市日期還不確定。NCC表示,如果由國外攜帶或郵寄入境十個以內「Apple Watch」自用,都算合法,但只要販賣未取得相關型式認證的「Apple Watch」,一經查獲,將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閻大富報導)
「Apple Watch」即將開賣,雖然台灣已經通過NCC審驗,但上市日期未定,因此,可能有民眾會先從國外購買使用。NCC表示,根據「射頻器材管理辦法」,如果攜帶五個以內或郵寄兩個以內的「Apple Watch」入境,是不需要取得我國型式認證和進口許可;如果攜帶六個以上、十個以內入境,或郵寄三個以上、十個以內自用,就需要檢附NCC的進口許可證。
NCC主祕何吉森強調,只要販賣未取得型式認證的「Apple Watch」,一經查獲,將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NCC也呼籲想在網路上販賣的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圖:Apple Watch 取自維基百科)
- EBC全球百萬美金交易大賽 立即體驗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