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科技: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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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6/08/2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
7.新股預計上市日: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3,587,301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6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6年8月22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0094號函申報生效。
二、減資新台幣535,873,01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3,587,301股,依「減資換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減資
比例為50%,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
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購之。三、減資
數為53,587,301股。四、此一基準日僅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五、本公司待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後,再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包括減資
換發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決定股東是否參與減資之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預計上市
日等事宜。五、本公司於106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
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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