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 公佈2017年中期業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9 09:39
整體業務表現理想 收入錄得輕微增長至港幣 15 億 5 千 9 百萬元
香港,中國 - Media OutReach - 2017 年 8 月 18 日 -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美麗華」或「集團」,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71),今天公佈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首 6 個月之未經審核之業績。
百萬港元 |
截至 6 月 30 日止首 6 個月 |
||
2017 年 |
2016 年 |
變幅 |
|
收入 |
1,559 |
1,485 |
5% |
股東應佔基礎溢利 *
|
333 |
263 |
27% |
每股基礎盈利 (基本)*
|
57 港仙 |
45 港仙 |
27% |
每股中期股息 |
23 港仙 |
20 港仙 |
15% |
* 股東應佔基礎溢利及每股基礎盈利以不包括物業重新估值變動的除稅後影響及其他非營業及非經常性項目如出售附屬公司的淨收益的影響計算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個月(「報告期」),集團未經審核之收入錄得港幣 15 億 5 千 9 百萬元,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6 個月同期(「去年同期」)上升 5%。若扣除投資物業公允價值淨增加 4 億 1 千 6 百萬元及於報告期內出售持有中環物業之附屬公司一次性淨收益約港幣 3 千 2 百萬後,集團未經審核之股東應佔基礎溢利港幣 3 億 3 千 3 百萬元,較去年同期顯著上升 27%。每股基礎盈利亦同時上升 27% 至港幣 57 仙。
酒店及服務式公寓業務
集團酒店及服務式公寓於報告期內收入較去年同期上升接近 2% 至港幣 3 億零 7 百萬元;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 (EBITDA) 則較去年同期上升 18% 至港幣 1 億零 9 百萬元。
受惠於訪港過夜旅客上升,本集團旗下的 The Mira Hong Kong 及問月酒店的出租率於首 6 個月均錄得增長,與本港高檔次酒店的表現相近。
收租業務
報告期內收租業務之收入錄得港幣 4 億 2 千 1 百萬元,平均出租率錄得溫和增長;EBITDA 為港幣 3 億 7 千 4 百萬元,大致與去年同期持平。
集團在多年籌劃下完成了旗下四大物業 -- 美麗華商場、Mira Mall、美麗華大廈及 The Mira Hong Kong 的軟硬件優化及策略性整合,由 2017 年 6 月 2 日起命名為 Mira Place 美麗華廣場,於尖沙咀黃金購物消費區建立了 120 萬平方平呎的地標。
餐飲業務
集團的餐飲業務收入於報告期內錄得約港幣 1 億 9 千 5 百萬元,EBITDA 則錄得約港幣 7 百萬元,乃受韓式連鎖餐飲業務因面對激烈競爭及租金成本高昂而影響,惟國金軒及翠亨邨等中菜餐廳業務表現仍然理想,繼續為集團提供穩定收入。
旅遊業務
旅遊業務收入較去年同期上升約 18% 至 6 億 3 千 6 百萬元;EBITDA 為港幣 1 千 2 百萬元,較去年同期上升超過一倍。
業務展望
總括 2017 年上半年業績和業務展望,美麗華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家誠先生表示 : 「本集團的財務狀況保持穩健,核心業務經營整體表現仍然理想,展望集團 2017 年下半年業績將穩中有進。管理層將繼續提升資產價值及各項業務的服務質素,提高收益並增強成本效益。
今年為集團成立 60 週年的驕人里程碑,我們將繼續以堅定的經營信念和管理決心,為所有客戶提供至誠服務,為股東和各持分者創造更佳利益。」
關於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 (簡稱「美麗華集團」) 創立於 1957 年,總部設於香港。集團擁有多個特色服務業品牌,旗下業務發展多元化, 包括時尚酒店及服務式公寓、物業租賃、餐飲及旅遊,遍佈香港及中國。美麗華集團於 1970 年正式在香港上市(股份代號:71),是恒基兆業地產集團成員。
- 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