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陽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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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2
2.減資基準日:106/07/0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於106年7月27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
第1060013677號函核准。
一、本次減資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2,950,363股,每股面額
2、本次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26,590,072股,共計新台幣265,900,720元整,用以
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1,063,602,910元整。
二、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之比率:
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
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比率為20%;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
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2、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6年8月23日。
2、舊股票自民國106年8月24日起停止在市場買賣。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6年8月26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6年8月27日起至106年9月04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6年8月31日。
6、新股上市買賣與舊股終止上市日期:民國106年9月05日。
(自新股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
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6年9月05日。
四、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
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
發作業。
2、原存放於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
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3、換發新股手續應備文件: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製發之「股票換發
申請書」。
(2)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登錄專戶
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
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換發。
(3)未過戶之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身分
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
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
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4、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週一至週五8:30~16:30)。
五、上述計畫書內容若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本公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
另行公告更正之。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6/08/31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8/27
6.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7.新股預計上市日:106/09/05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06,360,291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減少資本
新台幣265,900,7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6,590,072股,該減少資本案業於
106年6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230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現金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商業司106年7月17日商字第10601095080號函
核准在案,公司收文日期為10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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