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28 18: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28
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通過本公司一O五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通過本公司聘請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
通過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已向有關金融機構申妥授信額度追認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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