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那香: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9 14:40
1.本公司民國105年度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業經民國106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39,072,550元按發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0.2元。 2.依本公司民國106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配息基準日為民國106年7月25日。 3.現金股利發放日期:民國106年8月10日。 4.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期間為民國106年7月21日至民國106年7月25日,股東可參與配息之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6年7月20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6年7月20日下午五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為台北郵政一一九七三號信箱),以憑辦理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凡將股票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保管之股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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