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新:公告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28
2.公司名稱: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
委託代收股款合約書:106/06/28
委託專戶存儲合約書:106/06/28
(2)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台南分行
(3)委託專戶存儲機構:臺灣銀行(股)公司台南科學園區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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