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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分派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6/06/30
5.最後過戶日:106/07/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08
8.除權(息)基準日:106/07/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6年7月3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逕洽或
掛號郵寄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俾可享有配息權利。
現金股利擬於106年7月20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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