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銓: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3 15:0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宏育管理顧問(股)公司之法人代表人王慧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宏育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精華光學(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106/06/13~108/05/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6年6月13日股東常會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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