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本公司擬與關係人及非關係人簽訂內湖區舊宗段土地合建分屋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3 15:00
第二條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06/6/13~106/6/13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李耀民先生:本公司董事。
2.其他自然人: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預計本公司與關係人及非關係人合建分配比例均為:
本公司不低於39.96%:地主不高於60.04%。
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本公司投入工程成本約新台幣10.66億元,可換回土地成本約為
新台幣6.40億元。
契約起迄日期:尚未訂約。
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結果:本公司39.96%:地主60.04%。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葉紫光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4)宜縣估字第000039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投資興建廠辦大樓供出售或出租使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6月13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6年6月13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7.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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