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品:本公司與加拿大商有關商業仲裁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26
2.公司名稱:勝品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加拿大商簽署技術專利授權合約,因對授權產品定義之解釋差異
問題,加拿大商於美國對本公司提起商業仲裁請求釋疑並支付授權金。
處理過程:本仲裁案經美國仲裁協會審理,裁決結果為本公司應依照合約支付加拿大商
之105年第一季到第三季專利授權金、利息及相關仲裁與律師費用共約美金140萬元。
6.因應措施:針對本次仲裁結果,本公司將再徵詢律師意見,討論後續因應措施以
維護股東權益。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仲裁案之裁決結果,考量本公司截至106年
第一季財報原已提列之準備,預估本公司需增加認列約新台幣39,000千元,其對
本公司營運及資金運轉並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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