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宏: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6 18: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26
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106年0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
新台幣18,651,070,270元,銷除股份1,865,107,027股,減資比率約為51%,依減
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18,069,567,03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1,806,956,703股,
本公司普通股發生變動,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發行股份總數調整減資比率及減資
實收資本額。
(2)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三十天內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辦理,逾
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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