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配合主管機關證交所要求,說明媒體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6 12: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26
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等。
6.報導內容:「亞太電信向台灣大借網 NCC五度開罰240萬」。
7.發生緣由:配合主管機關證交所要求,說明媒體相關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收到主管機關NCC正式函文。此事件對本公司目前營運並無重
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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