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晶能源:公告本公司收到民事準備狀(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04 17:00
第七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益通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通公司)
被告: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旭晶公司)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補字第800號
2.事實發生日:106/05/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雙方簽訂矽晶片銷售合約。
爭訟標的:請求返還預付款。
發生原委:雙方簽訂簽訂矽晶片銷售合約,約定由益通公司支付預付貨款,於合約期間內向
本公司採購一定數量的矽晶片,並於每次交易時以一定比率之預付款扣抵應付貨款,嗣因
益通公司未依約提貨,依照合約規定即為視同放棄未提貨部分之預付款及矽晶片採購權利
。由於上述合約已於103年12月31日屆期終了,本公司依照合約規定執行權利,詎料於今日
收到益通公司向法院訴請返還剩餘預付款之民事準備書狀。
4.處理過程:本公司係依照合約履行權利義務,並將委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請律師代理訴訟,積極維護本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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