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億科技:延後召集一0六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4
2.發生緣由:日前董事會議之臨時動議中,某董事辭董事後,致使本公司董事只剩一席,
已無法召集董事會運作,使得原公告106/06/26召開的一0六年股東常會中召集事由無
法執行或無法及時完成,必須延後股東會議之召集。
3.因應措施:敦請監察人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本公司董事僅存一席,已無法召集召開董事會來通過一0五年財務報告等案,
以及無法審查補選之獨立董事,實有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之必要。
(2)另依法規定,本公司於106/03/05全體獨立董事均辭任後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
時會補選之。
(3)關於(1)之敘述,近日本公司將去函經濟部請求延後股東常會之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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