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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格餅家: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本公司M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

 (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案。

(二)承認事項:

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辦理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案。

(3)辦理現金減資案。

(4)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3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或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本公司訂於民國106年3月27日起至民國

106年4月5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6年4月5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並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 寄達日期為憑】

另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3)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4)受理提案處所: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6樓)

電話:(02)2291-9122;傳真:(02)2291-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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