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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防法草案曝光 行政院:假議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10 15:32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日前媒體披露調查局今年 1 月份陳報的「保防工作法」草案,被批評是「人二復活」,引起社會輿論大幅度批評,相關草案也被行政院退回。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 10 日表示,保防法草案在調查局、法務部提到行政院政務委員審查時,即被政委在第一時間以將有可能引起人二復辟的疑慮退回重擬。此草案根本未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長林全也沒有看過這個草案,所以人二復辟根本是假議題!

調查局提出的「保防工作法」草案共有 31 條,當中將保防工作適用對象分為 3 類:軍中保防、機關保防、社會保防,其中尤以社會保防最受到外界質疑。社會保防是指「經公告為涉及國家安全及利益之民間社團、民營事業機構及其他團體為對象,並以內政部為主管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有協助義務。」藍營立委批評,國家安全的定義太籠統,形同給予調查局無限上綱的權力。

另外,草案第 6 條規定,保防工作執行機關「依情資或事實合理判斷,認行為人有從事危害機密保護、防制滲透、安全防護行為之虞者,得經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後,向各機關、團體或個人調閱有關文件、紀錄及其他資料。」

第 7 條規定,「保防工作執行機關對於依情資或事實合理判斷,認行為人有從事危害機密保護、防制滲透、安全防護行為之虞者,經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後,得對其及與其接觸者實施查訪或通知其到場詢問。」

第 8 條規定,「保防工作人員對於在各級機關、軍事設施、關鍵基礎設施所在處所、要塞堡壘地帶及其週邊合理範圍之人員,依情資或事實合理判斷,認其有從事危害機密保護或安全防護行為之虞者,得查證其身分。」

第 6 到 8 條規定,可讓保防人員向各機關調閱文件,也可以在路上盤查民眾,是被詬病最多的條文,讓藍營批評這是人權大倒退。

對於保防法草案引起的爭議,徐國勇回擊外界的批評表示,「保防法草案在調查局、法務部提到行政院政務委員審查時,即被政委在第一時間以將有可能引起人二復辟的疑慮退回重擬。此草案根本未經院會討論,行政院林院長也沒有看過這個草案,所以人二復辟根本是假議題!」

另外,徐國勇強調,「人二制度是民進黨 2000 至 2008 年執政時廢除的,現在 2016 年民進黨再次執政,絶對不可能讓人二制度復辟!9 日竟然有此『被退回』的草案見報,並以此質疑行政院要恢復人二云云,令人遺憾!更屬不實!」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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