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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07
2.公司名稱:勁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6,000,000元
,發行普通股6,6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06年1月10日證櫃審字第1050037314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46.7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71.16元,高於最低承銷
價格之1.13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52.8元發行。
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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