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寬頻集團任命黎汝傑為營運總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01 08:11
香港 2017 年 2 月 28 日電 / 美通社 / -- 香港寬頻有限公司(「香港寬頻」或「集團」;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1310)今天宣布黎汝傑將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出任集團營運總裁。此前黎汝傑為集團的人才及財務總裁,在擴展職務後,他將帶領集團於住宅市場的銷售和市務營運工作,同時繼續履行其人才及財務總裁的一貫職責,監督財務、法律及人才關顧事務。
是次對黎汝傑的任命,是以多角度思維整合香港寬頻不同團隊,以發揮更佳協同效益,以便推動集團業務及營運持續增長。黎汝傑將繼續主管財務、人才關顧及法律等範疇,而財務總監黃宇傑、助理總監 -- 人才管理及組織發展及持股管理人陳振宇、法律部主管及公司秘書及持股管理人譚安美,將擔任更多其範疇內的營運管理工作。作為營運總裁,黎汝傑將向行政總裁及持股管理人楊主光直接匯報。
楊主光表示﹕「黎汝傑具有很強的領導能力,對我們不同範疇的業務均有深刻了解,能夠整合香港寬頻的種種優勢,透過提升各個團隊的戰略思維、效率及靈活運作,帶領香港寬頻不斷成長。」
與此同時,集團宣布鄭潘行端已決定由 2017 年 3 月 19 日起辭任市務總裁一職,以專注迎接香港寬頻以外的新挑戰。鄭潘行端於集團的五年期間,成功強化了香港寬頻的品牌,使之成為寬頻、流動通訊、OTT 服務以及企業方案方面極具吸引力的品牌。集團感謝鄭潘行端作出的重大貢獻,祝願其未來發展事事順遂。
關於香港寬頻有限公司
香港寬頻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1310,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為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是按用戶數計算香港最大的住宅高速光纖寬頻服務(上下載對等 100Mbps 至 1,000Mbps)供應商,也是正在快速增長的企業方案供應商。集團為住宅及企業市場提供全方位電訊服務,包括寬頻及 Wi-Fi 網絡、雲端服務、數據服務、數據設施、系統整合、流動通訊、娛樂和話音服務等,並且擁有龐大的光纖網絡,覆蓋全港逾 220 萬住宅(佔香港住宅單位總數約 81%)及 2,300 幢商業樓宇。香港寬頻以「成就香港更美好家園」為核心目標,致力培育人才,以其人才團隊為競爭優勢。集團由逾 340 位自資購入香港寬頻股票的持股管理人管理,當中包含集團內大部分的主任級和管理級人才。
附件 -- 主要行政人員履歷
黎汝傑,營運總裁及持股管理人,2004 年入職。黎汝傑擁有超過 24 年電訊、研究及金融行業經驗。加入香港寬頻之前,黎汝傑曾於瑞士信貸擔任董事及亞洲電訊業研究主管。2016 年,他於 FinanceAsia 的調查中獲選為「 Best CFO in Hong Kong(香港最佳財務總裁)」。黎汝傑是塑造香港寬頻獨特人才文化成為競爭優勢的其中一名先驅,他於 2009 年獲人力資源管理獎 (HRM Awards) 頒發「Champion of Human Resources」獎項。黎汝傑年少時曾渴望成為職業網球選手,但由於缺乏運動天賦,促使他轉戰商界。黎汝傑持有澳洲西澳大學的商業學士學位及香港科技大學與西北大學 Kellogg 管理學院合辦的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他是香港會計師公會及澳洲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
黃宇傑,財務總監,2006 年入職。黃宇傑於 2006 年加入本集團擔任經理,現在負責集團的整體財務事務。過去 10 年,他在不同的資本項目中擔任重要成員,包括 2012 年的管理層收購、2015 年上市、2016 年收購新世界電訊及 2013-2016 年年間多個大型再融資項目。加入香港寬頻之前,他曾於畢馬威香港任職五年,專責電訊行業事務。他持有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會計及法律學士學位,以及香港中文大學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黃宇傑是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會員。
陳振宇,助理總監 -- 人才管理及組織發展及持股管理人,2011 年入職。陳振宇負責香港寬頻的人才管理、組織發展、績效提昇策略和措施。陳振宇擁有超過 15 年有關機構改革、人力資源和企業發展的經驗。他曾於不同行業從事企業顧問和人力資源工作,曾任職於 Wilson Learning 中國 (Wilson Learning China)、鄧白氏 (Dun & Bradstreet) 及和記環球電訊,以及參與多個大型顧問項目,包括與港鐵公司的合作項目、協助社會福利署為非政府組織提高商業意識,以及為華南地區超過 60 家公、私型機構舉辦領導發展計劃。陳振宇相信訂立清晰目標乃成功之始,他樂於與他人分享經驗,希望藉此催化其他人於職場和人生中有所成就。陳振宇持有香港浸會大學人力管理策略理學碩士學位以及香港城市大學應用心理學社會科學碩士學位。
譚安美,法律部主管及公司秘書及持股管理人,2015 年入職。譚安美在法律界擁有超過 20 年經驗,負責集團一切法律及規管事務。在加入香港寬頻之前,她曾私人執業及在港鐵公司擔任高級法律顧問。譚安美於 1991 年 7 月獲高等法院認可為香港事務律師及執業律師,並在 1991 年 7 月起成為香港律師會會員。她在 1992 年獲英格蘭及威爾斯最高法院認可為事務律師。譚安美的專業知識涵蓋一般商業事務、物業管理、合規及企業管治、中國商務及一般訴訟。她相信致力執行高水平的企業管治政策,有助保障集團業務的誠信以及持份者對集團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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