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聽證會救國團以反直播杯葛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4 12:02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24 日在台北張榮發基金會舉行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聽證會,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在聽證會開始前要求,所有當事人明確表達不同意聽證會線上直播,以避免肖像權被侵害,希望能停止線上直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照該會聽證注意事項,予以駁回。
劉昌坪指出,「對照行政程序法第 59 條第 1 項,公開以言詞為之,意義和網路直播不一樣。網路直播會把參與會議人士的肖像與聲音,公開的、廣泛的散布在網路上,而且極有可能被不特定人士擷取利用。」
劉昌坪認為,「行政程序法固然有規定,聽證紀錄得以錄音錄影,但它是規範聽證會議的製作方式,而不是可以用線上直播的方式。徵詢過所有當事人意見,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審慎地依法考量,在當事人明確表達不同意線上轉播的情況下,希望能夠停止線上直播,讓程序合法進行。」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鄭雅方回應,「行政程序法 59 條第 1 項,聽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公開以言詞為之,可是這裡面說明,法律另有規定,因此本會舉行聽證應行注意事項第 8 點,本會舉行公開聽證時,得進行網路影音或文字直播。也就是說,在本會的聽證應行注意事項第 8 點,已經符合行政程序法裡面規定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所以本次還是可以以網路直播方式為之。」
劉昌坪再次強調,「應行注意事項位階並不是法律,行政程序法在裡面特別要求以法律定之,是有他的道理和意義的,我相信在法的位階上,可能會有落差,但我強調,我們的全部當事人,全部不同意我們的肖像權用這樣的方式被侵害,如果貴會堅持用這樣的方式,為了讓聽證程序如期舉行,避免只有單方面的說詞,被迫要在這邊進行聽證,但我還是強烈表達,這是對我們肖像權的侵害。」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認為,「行政程序法的聽證是公開的沒錯,沒有問題。相關聽證紀錄要全程錄音錄影來表示,也沒有問題,在這個情況之下,都已經可以公開錄音錄影的情況下,我覺得線上直播沒有逾越這個必要的程度。這個部分,我們程序上已經決定,我們當場表示予以駁回,繼續進行聽證的相關程序。」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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