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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小孩玩3C超過半小時重罰家長 阿公怨難控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04 19:09


立法院修法通過,小孩不能玩3C超過半小時,否則重罰家長5萬,今年1月23號公告執行,引發不少家長反彈,將代表台聯參選台中市立委的劉國隆,今天(4號)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批評窒礙難行,簡直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案,主張修正廢除。一名平常要照顧兩個孫子的黃姓阿公表示,哪有閒功夫檢查孫子滑手機滑多久,法規太不實際。(寇世菁報導)

將代表台聯參選台中市北屯北屯區立委的劉國隆,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批評立院上會期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應禁止兒童及少年超時使用3C電子產品,違者最高處五萬元罰鍰。這項法案1月23號公告執行,引發爭論,造成家長,教師,學生,一片混亂,誰來監控孩子滑手機,劉國隆說,立法要與時俱進,很多學童利用科技產品查資料,這項規定將造成守規矩的孩童,不敢再上網,限縮學習。他批評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案,呼籲提案立委(盧KK)別鬧了。


一名黃姓阿公表示,兒子媳婦都上班,兩名就讀小學的孫子,平常由阿公帶,哪有閒功夫盯著孫子滑手機滑多久,這項法規太無聊。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兒少法修正通過,規範小孩不能超時使用3C電子產品,超過三十分鐘,可處家長一萬以上五萬以下罰鍰,重點是提醒家長關心子女,而不是處罰家長,就像立法規定幼童搭車要乘坐安全座椅,重點是提醒家長保護小孩,這是一樣的道理。但由誰哪個單位開罰,市府各單位還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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