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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被告違反選罷法逆轉獲判無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09 11:01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段宜康,三年前透過臉書指控當時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彰化縣長的黃文玲和藍營有共同金主支持,遭到黃文玲提告違反選罷法,一審段宜康被判 4 個月刑期、褫奪公權 1 年,不過,高院審理之後,採信段宜康有查證的事實,今天二審逆轉改判段宜康無罪,不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圖/高院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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