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王:對於本公司接受消費者退貨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18
2.公司名稱: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各媒體
6.報導內容:二月底前全商品都可退貨
7.發生緣由:106年1月18日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2)本公司為避免消費者疑慮,在106年2月底前,消費者若有消費單據者,可持單
據與商品到原購買商店退換貨,若無單據者,可到葡萄王官網下載退貨申請表
,將商品寄回公司,即可完成退貨流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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