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七天假 12月25日補休這樣排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9 13:01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勞基法修正案明年上路,未來全國的國定假日將統一,勞工最後一個「7 天假」12 月 25 日行憲紀念日適逢周日,補休日該怎麼安排?勞動部說,依勞資雙方協商而定。
有些公司行號將補休日排在 12 月 26 日周一,或 12 月 23 日周五,這樣一來,就可形成 3 天連續假期。補休日視同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補休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如果雇主違法,不讓勞工補休亦不加倍發給工資,依法可處 2 萬至 30 萬元罰鍰。要注意的是,新法實施後,罰款上限將提高到 100 萬元,並得依照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最高金額的二分之一。
此外,在勞基法修正案通過之前,有些企業已先行排定這「7 天假」,但後來又依照新法規定而取消,勞動部則呼籲,員工是公司的重要夥伴,也是公司競爭力來源,針對原本勞動條件即優於法令之事業單位,期能繼續秉持照顧員工之精神,不因法令修正而降低原有勞動條件,以強化勞資關係、共創勞資雙贏。
《NOWnews 今日新聞》為感謝員工辛勞,並鼓勵員工從事個人休閒活動,明年則繼續保有這「七天假」。
「7 天假」包括,1 月 2 日元旦隔日、3 月 29 日青年節、9 月 28 日教師節、10 月 25 日光復節、10 月 31 日蔣公誕辰、11 月 12 日國父誕辰、12 月 25 日行憲紀念日共 7 天國定假日。但因 11 月 12 日為周日,1 月 1 日開國紀念日為周日,可再擇日補休。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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