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以發行新股進行股份轉換取得股權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09 18:16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04/11/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為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
原因:主要考量其散光片產品佈局及生產技術,與其它高效率的自動化製程技術。
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為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運規模、提昇經營績效與增強產業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可在產品線上完全互補,發揮資源整合綜效,以提高產品競爭力,
預期將可為全體股東與員工帶來正面之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資源整合後,對公司未來的淨值及盈餘有正面幫助。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換股比例:1:1
計算依據:參酌獨立專家換股比例評估報告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105/1/31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拋棄式隱形眼鏡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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