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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格林債」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5 07:10


特別提示:格林美(00234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2格林債」、「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12月21日支付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0日期間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12月20日,凡在2016年12月20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12月20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於2012年12月21日發行的「12格林債」至2016年12月20日將期滿4年。根據公司「12格林債」《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12格林債3、債券代碼:1121424、發行總額:8億元人民幣5、發行價格: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8年,附第5年末公司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7、債券利率:票面利率6.65%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9、計息和還本付息方式: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本期債券存續期前5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5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後3年的票面利率為債券存續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後3年固定不變;若公司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後3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10、起息日:2012年12月21日11、付息日:本期債券存續期內,2013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21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3年至2017年的12月2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12、兌付日:本期債券的本金兌付日為2020年12月21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7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3、信用等級: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債券2016年度跟蹤評級報告,維持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評價展望穩定。14、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3年1月24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5、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公司「12格林債」《2012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6.65%,每張「12格林債」(面值100元)派發利息為6.65元(含稅);每手「12格林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66.5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3.2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9.85元)。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最後交易日):2016年12月20日2、除息日:2016年12月21日3、付息日:2016年12月21日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65%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12月21日四、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12月2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2格林債」持有人(界定標準請參見本公告的「特別提示」)。五、付息方法公司將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七、諮詢聯繫方式諮詢機構:公司證券部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安中心區興華路南側榮超濱海大廈A棟20樓聯繫人:歐陽銘志聯繫電話:0755-33386666傳真:0755-33895777郵編:518101八、相關機構1、主承銷商:招商證券(60099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宮少林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45樓聯繫人:杜文暉聯繫電話:0755-82943121傳真:0755-829431422、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22-28樓聯繫人:賴興文郵編:518031特此公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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