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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十九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十九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以新台幣85億元整為上限

4.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視訂價結果決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償還借款暨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尚未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尚未確定

13.發行保證人:尚未確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尚未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無實體發行)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募集金額、發行利率、發行保證人及其他相關條件授權董事長或

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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