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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 及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 11 款

1. 董事會決議日期: 105/11/10


2. 減資基準日: 105/11/10

3. 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

細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

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 132,724,583

股 (含上市普通股 91,732,948 股及私募普通股 40,991,635 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 1,327,245,830 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 620,000,00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62,000,000 股 (含上

市普通股 42,851,455 股及私募普通股 19,148,545 股),用以彌補虧損及

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 168 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

比例減少之。

四、減資比率:46.7133%,每仟股換發 532.867 股 (即每仟股減少 467.133 股)。

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 (股):70,724,583 股 (含上市普通 48,881,493 股

及私募普通股 21,843,090 股),每股面額 (元):10 元,減資後之普通股

實收資本總額 (元):707,245,830 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 (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

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 532.867 股;

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

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之。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 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 106 年 1 月 9 日,並自 106 年 1 月 16 日開

始全面換發新股票 (無實體發行)。

(二)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 106 年 1 月 4 日。

(三) 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 106 年 1 月 5 日起至 106 年 1

月 14 日止,停止辦理過戶。

(四) 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 106 年 1 月 3 日起至 106 年 1

月 14 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五) 普通股新股上市日期訂為民國 106 年 1 月 16 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

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 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

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 (未過戶者請其

儘速辦理過戶),請於民國 106 年 1 月 4 日 (含) 前將持有之舊股票、

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三)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

股發放日 (民國 106 年 1 月 16 日) 後,股東持現股之舊股票及其轉讓

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

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 若股票尚未領取者: 請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

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辦理換發事宜。

(五) 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

何手續。

(六) 股票換發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備後辦理之,本公司將於普通股

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 換發股票基準日: 106/1/9

5. 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 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6. 新股預計上市日: 106/1/16

7. 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 48,881,493 股

8. 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69.12%

9. 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 6000 萬股且未達 25% 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0.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減資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105 年 8 月 18 日通傳營字

第 10548023390 號函核准在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 年 10 月 31 日

金管證發字第 1050042487 號函申報生效,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

後,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

畫。如因主管機關之核備有必要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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