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對兩位客戶採取限制開倉監管措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3 00:20
本文經期貨日報授權發布
上期所昨日發布公告,對兩位客戶採取限制其在相關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根據公告,王某某於2016年11月2日在白銀(Ag)1706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6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賀某某於2016年11月2日在銅(Cu)1702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二者交易行為違反了《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修訂案)》。
根據有關規定,上期所決定對王某某採取限制其在白銀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對賀某某採取限制其在銅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鮑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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