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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Uber非法營業 最高可罰2500萬元 修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31 18:35


為了促使 Uber 在台灣合法經營,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針對「公路法」修法達成共識,將把違規營業的裁罰獎金,由現行最高 15 萬元,大幅提高到最高 2500 萬下罰鍰;同時也設立檢舉獎金制度。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這項修法將在下週由民進黨立院黨團在立法院提案。(李人岳報導)

為了促使 Uber 在台灣合法經營,民進黨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針對「公路法」修法達成共識,經提高違規營業的裁罰獎金,由現行的 5 萬到 15 萬元,提高到 10 萬元以上、2500 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設立檢舉獎金制度。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為了維護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的營運秩序、保障乘客安全,以遏止 Uber 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徐國勇說,罰鍰的額度除了參考「公平交易法」規定之外,並對應汽車運輸業成立資本,在實際執法時,也會配合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確保行政裁罰符合比例原則。

另外,會中也決定增列「公路法」第 78 條之 1,對於沒有依法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計程車客運業的行為,民眾可以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除了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保密外,並得酌予獎勵。徐國勇說,這項修法將在下週由民進黨立院黨團在立法院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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