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中國稅負世界第二不實 那中國的稅到底重不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27 07:20
周恩來說,外交無小事。現在大家心里說,稅事大於天。
10月21日國務院公布《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其中有「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馬上,在一些網絡上就出現了解讀: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將被加稅。我以為,這一次民間解讀者是錯的。
首先,中國推動依法治國已有些年頭了,官員們不大可能一再犯這種低級錯誤。現行《立法法》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通過立法來實現,需要通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換句話說,行政機關只能執行人大的決定,而無權作出「加稅」決定。
再一個,當下收入12萬元確實算不上高收入階層,一個月嫂都能達到。對高收入者,國際上通行的標准是,其收入達到平均收入的10倍。2015年全國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是62029元,這12萬元連1倍都不到,慚愧吧。
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個稅起征點由800元上調到1600元,北京市為1500元。當時,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告訴大家,工薪階層納稅面將從60%降至26%,而國家將減收280億元。這次減收的280億元只占當年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一,一般來說,個稅減收會刺激消費,從而促進營業稅、增值稅的增長,算大賬還是劃算的。而那些年,政府的錢包脹得嗷嗷的。1993年財政收入只有4349億元,自1994年實施分稅制便以每年1000億的增量前進,1999年突破1萬億,到2003年突破2萬億用了5年,而後突破3萬億卻只用了2年,2006年接近4萬億,1年就幾乎搞了1萬億。
也正是在這次人大常委會上,決定個人年收入超過12萬要自行納稅申報,從2006年開始執行。
按照個稅制度分類,個人收入具體被分為11類,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這最後一項,人大把部分涉稅權讓渡給了行政部門。
但是,這麼多年,稅務部門的本事長得有限,對個人收入收稅,基本上還在工資、勞務報酬、稿酬等圈子里打轉,12萬自行申報也有許多是單位代行的。而現實是,個人收入越發豐富多彩了,股權收入、房屋租金以及其他非勞動所得越來越多,特別是那些富人,工資等收入反倒是小頭兒了。對這種狀況,稅務部門心里明鏡似的,他們當然不會為這已在掌控里,卻又最容易引發反彈的小頭兒去下功夫,性價比太差。就好比當年每輛自行車收稅4.5元,不夠稅務人員的工資。民間解讀者,天真了。
如今稅收部門又積極擴編。《意見》提出: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此外,正在修訂中的稅收征管法已經明確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這將歸集個人工資、薪酬、證券、不動產、保險、銀行存款信息。國家級電子政務工程金稅三期已在試點,正在向全國推廣。到那時,個人收入就可能全部入籠了。
一個成熟社會,公民的個人收入確實應該有准確的數目。但官員是否應該率先公開自己的財產呢?其實,早多少年這事就提出了。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財產收入申報法》列入立法項目,只是「當時由於技術手段無法滿足要求等等原因」而沒有進行下去;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2001年6月15日,中紀委、中組部聯合發布《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干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2005年山東民營科技促進會副會長王全傑在當年人大政協兩會上提出《建立官員個人資產申報制度》的議案。
不幸,這些擬議的法和正式公布的規都不了了之。其中一條解釋是「不適合中國國情」。官方曾公開表示,「官員申報財產,涉及面很廣,操作起來比較復雜,不是短期內就能辦到的。」
人們對稅那麼敏感,中國的稅到底重不重?2011年,《福布斯》雜志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公布,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法國第一,中國內地第二。當然,官員很生氣,政府公布了10年來中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值,2012年也就22.6%,比大多數國家的30%以上低多了。3年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政府財政統計手冊》稱,2014年、2015年中國的宏觀稅負分別為29.1%、29.1%,低於世界平均水平38.8%。《福布斯》雜志、中國政府、IMF,誰對?
其實,「稅負」應該是包括政府的各項收入,而絕不僅是稅務部門收稅收。政部發布的2015年中國財政收支: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2217億元,占GDP比例為22.5%。而按照IMF的《政府財政統計手冊》標准,一個國家全口徑政府財政收入為為一般預算收入(稅收收入、國有資產收益和利潤等)、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外收入、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幾項。
而2015年中國預算收入有幾個大項是沒加進來的。全國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4112億元,地方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38218億元(包括土地出讓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560億元。這樣一加,中國全口徑的財政收入就達到了24.31萬億元,與中國2015年67.67萬億元的GDP相比,稅負水平就變為35.9%,已超過美國。IMF經濟學家真粗心。
另外,按照很多國家的統計,發行國債收入也要進入財政收入的。中國2015年財政收入15.22萬億元,支出17.58萬億元,中間差額2.36萬億元怎麼來的?如果把這加上就是26.67萬億元了。還有2015年中國廣義貨幣供應新增17.36萬億元,這個鑄幣稅是不是也要算進去?這樣中國稅負水平舉世第一有什麼奇怪的?
非稅收收入也是一筆糊塗賬。在內地現行財政體制中,除預算內撥款外,還有自籌資金制度,比如政府要建一個大樓,財政只給1000萬,缺口自己去補。要成立一個機構,財政不給錢,自己去收費。汽車在公路上拋了錨,警察救助本是義務之舉,就像警察救助被劫人質,但警察要收拖車費。燃油稅遲遲不能替代養路費,27萬公路收費員的安置是阻力之一,有的收費員月薪達8000元,全世界有收費公路14萬公里,而中國內地就有10萬公里。
電視劇《亮劍》中的八路軍團長李雲龍就是自己去搞錢、搞武器,壯大了獨立團。這些只給政策不給錢的「獨立團」大多具有執法權力,於是權力商業化,為了錢把權力用到極致。
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成立60多年了,那些革命時期的戰法怎麼還能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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