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疑A員工勞退金 北市:稽查如屬實 將罰2-3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8 13:42
勞退新制上路後,僱主每個月理應幫員工提撥 6%退休金,不過康和證券員工指控,康和證券巧立名目將雇主應提撥的 6% 退休金,逕自從員工薪資中扣除,受害員工高達 300-400 人,薪資總額約四、五千萬元,北市勞動局表示,康和證疑似違反勞基法,未全額給付薪資,如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可開罰 2-30 萬元不等罰款...(林麗玉報導)
證券史上,首見券商遭營業員集體訴訟,康和證券的員工指控,康和證在 2005 年 7 月勞退新制上路後,理應每個月幫員工提撥 6%退休金,但康和證卻巧立名目,將這提撥的 6% 退休金,從員工薪資扣除,直到 2013 年年底才停止,員工遭違法扣薪的金額至少 4000 至 5000 萬元,受害員工數約 300 至 400 人。北市勞動局勞基科長葉建能表示,如果巧立名目扣薪屬實
,康和證券已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可遭罰二至三十萬元不等罰款。
勞基科長葉建能表示,今年 7-8 月份時,勞動局接獲康和證券的員工的調解申請,先後有兩批調解申請,員工人數各約 10 多人,雇主以扣除的薪資部分屬於獎金,員工不接受,調解不成立。勞動局後續也會前往企業稽查,如果違反勞基法未給付全額薪資屬實,將針對康和證券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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