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汽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3 07:40
重要內容提示:修正前轉股價格:21.87元/股修正後轉股價格:21.79元/股?轉股價格調整起始日期:2016年10月20日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1月22日向社會公開發行了410,558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廣汽轉債,債券代碼:113009),根據《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廣汽轉債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A股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時,公司將按上述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對轉股價格進行累積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如下:設調整前轉股價為Po,每股送股或轉增股本率為N,每股增發新股或配股率為K,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為A,每股派發現金股利為D,調整後轉股價為P(調整值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實行四舍五入),則:派發現金股利:P=Po-D;送股或轉增股本:P=Po/(1+N);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增發新股或配股:P=(Po+A×K)/(1+K);三項同時進行時:P=(Po-D+A×K)/(1+N+K)。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時期(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A股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29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6年度中期利潤分配方案,以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後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8元(含稅),除息日為2016年10月20日。該董事會決議公告刊登於2016年8月27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根據上述規定,廣汽轉債的轉股價格將於2016年10月20日起由原來的21.87元/股調整為21.79元/股。調整後的轉股價格自2016年10月20日起生效。特此公告。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10月12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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