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龍騰:澄清蘋果電子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3 14: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03
2.公司名稱:鑫龍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電子媒體
6.報導內容:蘋果電子媒體-地產即時新聞報導「...位於高市鼓山區馬卡道路沿線卻是
建商積極搶進生活圈,目前包括鑫龍騰等均有個案陸續公開」
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馬卡道路未有建案推出,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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