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取消8個品種合約交易手續費條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1 10:10
8個品種的現行交易手續費收取方式和標准不變
和訊期貨消息為統一各品種合約條款,9月30日,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發布《關於取消相關品種合約交易手續費條款的通知》對相關品種合約條款進行修改,取消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等8個品種合約中的交易手續費條款。這8個品種的現行交易手續費收取方式和標准不變。通知自即日起生效。
據了解,此次修改前,大商所期貨品種合約文本關於手續費的規定不統一。焦炭期貨上市前的8個品種合約規定了交易手續費的上限,2011年,在證監會的統一指導下,大商所焦炭期貨上市後的8個品種取消了合約中的手續費條款,改由交易所以通知方式發布。為統一各品種合約條款,此次擬對前述8個期貨品種合約條款進行修改,刪除合約中關於手續費的相關規定,與其他品種保持一致。
和訊期貨了解到,在我國目前上市交易商品期貨品種中,鄭商所品種的合約表中均沒有交易手續費條款,上期所鉛、鎳、錫、黃金、白銀、螺紋鋼、熱軋卷板、燃料油、石油瀝青、天然橡膠等10個期貨品種的合約也取消了交易手續費條款。
據介紹,此前,大商所已就取消品種合約交易手續費條款的做法廣泛征求了包括所有會員理事、多家會員單位和客戶的意見。市場各方均認為交易所有必要統一各合約要素。
大商所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交易所提醒投資者,此次修改僅是將交易手續費條款從合約表中刪除,相關品種手續費仍按照現行收取方式和標准執行,具體手續費收取方式和標准仍以交易所已發布的通知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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