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韓國公告民事第一審訴訟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30 19:0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Won-IL Suh及1253人
被告:元大韓國等21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14kaki3556
4.事實發生日:105/09/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等1254人前以元大韓國等人為被告,主張渠等於認購東洋
集團發行之債券後,東洋集團旋即於2013年9月30日向法院聲請接管,故受有損失,乃提
起集體訴訟,請求被告等應賠償492,565,000,000韓圜。
6.處理過程:案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今日判決駁回原告之請求。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元大韓國及本公司財務、業務均無
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原告於收受判決書後七日內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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