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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企業籌資 金融債券證交稅停徵再延長10年 估稅收反增64億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9-30 12:20


為利企業籌資,行政院院會昨 (29) 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證券交易稅條例第 2 條之 1 修正草案」,將金融債券證交稅停徵再延長 10 年,財政部表示,自明年元旦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估計 10 年間交易量成長至 28 兆元,約成長 63%,稅收不減反增、約 64 億元,。

據櫃買中心統計,2001 年公司債未停徵證交稅,交易量為 2,738.6 億元,2002 年起停徵證交稅,當年交易量三級跳至 9,058.67 億元;迄今年為止,債券交易量將達 17.12 兆元,顯示停徵證交稅,確實帶動債券市場。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金融債、公司債等相關稅收約 907 億元,而停徵金融債券證交稅的話,因為停徵刺激的交易量預估可成長至 28 兆元,10 年後金融及公司債券約較 2016 年成長 63%,以此估算,10 年稅收反而可增加稅收 64 億元。

因此,財政部表示,考量國內債券市場仍處於低利狀態,為避免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恢復課徵證券交易稅,影響企業籌資及經濟發展,又為配合金管會活絡債券市場及發展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目標,將繼續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延長停徵 10 年。

財政部指出,2017 年 1 月 1 日起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將繼續暫時停徵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稅。該修正草案已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將於近期核轉立法院審議,財政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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