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隆五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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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30
2.公司債名稱:東隆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三億五千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5.發行價格:本次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及認購價格之訂定,以不
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
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之八成為原則,目前暫
訂為40元,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
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本次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及認購
價格之訂定方式均依主管機關法令規範訂價應屬合理,若實際私募價格與參
考價格差距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將洽請獨立專家表示意見。
6.發行期間: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7.發行利率: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未定。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
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0.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1.發行保證人:未定。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3.賣回條件:未定。
14.買回條件:未定。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未定。
1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ㄧ年內,
一次辦理,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本次私募標的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其嗣後轉
換之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
及條件外,於本次私募標的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
標的嗣後所轉換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該私募轉換公司債交付日或劃撥
日起滿三年後,應取具台灣證券交易所或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
(市)櫃標準之同意函,並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
(3)、本次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
等,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
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
次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
募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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