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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豪科: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司執全字第406號強制執行案件,本公司已提供反擔保,已經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撤銷假扣押強制執行在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7-27 18:03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務人:聯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泓伾

債權人:周振業


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號:士院景99司執全康字第406號

2.事實發生日:99/07/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周振業與本公司等間假扣押事件。

4.處理過程:本公司提供擔保金聲請撤銷,並經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撤銷假扣押強制執行。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不影響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之作業。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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