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聯合印發《關于繼續實施汽車下鄉政策的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于繼續實施汽車下鄉政策的通知》稱,汽車下鄉政策實施延長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車下鄉政策執行到2013年1月31日。
財政部網站1月26日消息,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印發《關于繼續實施汽車下鄉政策的通知》。
通知稱,為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促進汽車行業平穩較快發展,進一步發揮拉動消費帶動生產的作用,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決定繼續實施汽車下鄉政策。汽車下鄉政策實施延長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車下鄉政策執行到2013年1月31日。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商務、工商、質檢主管部門:
為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促進汽車行業平穩較快發展,進一步發揮拉動消費帶動生產的作用,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決定繼續實施汽車下鄉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汽車下鄉政策實施延長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摩托車下鄉政策執行到2013年1月31日。
三、汽車摩托車下鄉具體政策及操作辦法仍按《汽車摩托車下鄉操作細則》(財建〔2009〕248號)執行。
四、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汽車摩托車下鄉工作,加強協調配合,按照現行有關文件要求,把汽車摩托車下鄉政策宣傳好、落實好。
(杜琰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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