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更正本公司103/12月背書保證金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7 13:58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2/17
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103年12月份背書保證明細資訊華通精密線路板(惠州)有限公司
正申報內容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申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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