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德科技:公告本公司取得不動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6 18:15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新北市新莊區興化段683及683-1地號土地、
331、333、340建號建築物及建物附屬設施及
354、355建號之9個平面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04/2/16~104/2/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658.61平方公尺,折合501.7296坪
9個車位(383.84平方公尺,折合116.111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298,100元
車位每個1,300,000元*5、1,200,000元*4
交易總金額:160,888,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該地段,適合公司未來發展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潤泰集團
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於82/5/31起陸續移轉,取得成本計95,743,296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分三期款支付,第一期簽約款支付30%、第二期備證款支付60%、第三期過戶完成1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鑑價報告/$169,344,82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江晨旭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中市地估字第00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該地段,適合公司未來發展需求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2月16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4年2月16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64,105,760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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