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產:公告本公司受金管會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及糾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7 12:22
第二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2/17
2.違規情形:
一、辦理商業火災保險核保作業,違反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規定,核處60萬元罰鍰。
二、辦理商業火災保險,違反保險法第145條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各種準
備金提存辦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規定核處糾正。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及糾正
4.預計改善措施:本公司已就相關流程檢視並強化。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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