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補充公告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27 18:02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2/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南大路三十五號五樓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3)背書保證事項處理情形。
(4)資金貸與他人處理情形。
(5)公司債募集發行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
(1)追認民國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表。
(2)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3)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表。
(4)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辦理之現金增資折價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計畫變更。
3.討論事項:
(1)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99年4月9日前(最後過戶日
99年4月11日適逢星期日,故最後受理過戶日為99年4月9日),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99年
4月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
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
月2日起至民國99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務請於民國99年4月12日16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
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一鄰乳姑山二號。
(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
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
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81628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
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
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4月30日
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電話:(037)561761,地址:苗栗縣造橋鄉豐湖
村一鄰乳姑山二號,並副知證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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