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契約交易規則將參照股票之規則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主席Mary Schapiro 表示,依據金融改革法案監管之店頭衍生性商品市場交易規則,應根據現行監管股票市場之規則制定。許多市場參與者認為,較低週轉率之衍生性商品,如交換契約及缺乏一般投資者參與的市場,部位及交易資訊之揭露應有所限制。但Schapiro 於9 月22 日對證券交易商協會(Securities Traders Association)表示,衍生性商品規則應反映當前股票市場之特性:具競爭性、可進入性、流動性及透明度。
在Dodd-Frank 金融改革之下,店頭衍生性商品市場將受到明確監管。SEC 將監管證券相關之交換契約,預計包括信用違約交換契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將負責監管其餘的交換契約市場,主要為利率交換契約。 Dodd-Frank 要求標準化交換契約集中結算及於交換契約撮合平台(swap execution facilities, SEFs)交易,SEFs 之規則須於2011 年7 月前完成。
上週,由CFTC 及SEC 之聯合會議中,衍生性商品投資者和交易商表示報告交換契約交易後,投資者的部位將被揭露,可能會被用來對付投資者。Schapiro 表示,Dodd-Frank 要求所有交換契約必須即時申報,勢必將對市場產生深遠而積極的影響。即時提供市場交易透明度將有助協調市場,減少資訊不對稱及提升市場參與者獲得最佳價格。(資料來源: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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