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璋:公告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1/22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特定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普通股4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依實際私募情形計算之。
6.私募價格:
目前暫訂私募價格為12元,惟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訂價日
前3個營業日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即暫定參考價格)之8成,實際
定價日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發行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
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
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私募計畫之重要內容,其他有關本次私募之事項,若因法令修正或
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修訂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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