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二審 民進黨:馬總統不能免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3 16:13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昨日二審以洩密罪宣判,判決黃世銘一年三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今(13)日表示,相較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案入獄,高等法院顯然重罪輕判,民進黨感到非常遺憾。鄭運鵬指出,馬英九總統在黃世銘案中的角色及涉入影響層面,民進黨希望司法單位應該追訴到底。 鄭運鵬表示,2013年9月馬王政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非法監聽國會,並將監聽的譯文資料交付總統馬英九,配合總統發動政爭,不但動盪政局,更嚴重傷害了台灣的憲政民主。鄭運鵬說,相較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案,黃世銘案堪稱台灣民主化最大政治醜聞,高等法院卻選擇輕判了事,如此一的判決標準,是對濫權、威脅民主行徑的縱容,更是對司法公信力的重創。 此外,鄭運鵬說,根據最高法院昨日新聞稿「102年9月4日中午總統馬英九致電告知黃世銘,此案件除了立法院長涉及關說外,尚有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也有涉及關說,因法務部長、臺高檢署檢察長是隸屬於行政院,依行政體制要求黃世銘應將此事向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報告」、「係於102年9月4日上午接獲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聯繫行政院長告知上開偵查資訊」等案情資訊,顯示黃世銘是在馬總統指示下,將應保密的偵查資訊洩漏。
鄭運鵬認為,馬總統在黃世銘案中的角色和涉及影響層面,答案已經非常清楚,司法單位應追訴到底,不要讓傷害國家民主法治的人得以免責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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