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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屋換新屋利多多 8月正式起跑 容積獎勵提高至2倍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台北市政府計畫推出「舊屋換新屋」新方案,只要屋齡逾30年,即可原地重建換新屋、且坪數不縮水,市政府更將給予2倍的容積獎勵。申請者如將增加的面積出售,甚至可「免費換新屋」;區段較好建物再外加一個停車位。預計近30萬戶,逾100萬市民受惠。新政策於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為期5年。

據《中國時報》報導,北市副市長李永萍指出,早年台灣經濟剛起飛時,北市房屋需求量增加,當時多興建4、5層樓公寓。這些房屋消防設備、公共設施均不足,也沒電梯。據統計,北市屋齡逾30年的房屋約佔總數量1/3,即29萬戶、116萬左右的民眾住在這類老屋裡。


李永萍表示,許多老人家住在老舊建物裡,而公寓沒有電梯,上、下樓梯不方便,有電梯的房屋房價又過高;加上年輕人想在北市買房相當困難,因此高房價問題儼然成民怨之首。

因此,北市將推出「舊屋換新屋」政策,且史無前例地提高都更案的容積獎勵。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強調,過去都更案的法定容積獎勵僅1.5倍,新政策特別提高至2倍。該案為期5年,只要屋齡逾30年、基地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約670坪),且一半以上住戶同意就可申請。

建管處更新事業科長簡瑟芳指出,根據都市更新法第10條規定,都更案需要1/10住戶同意。而為確保專案的執行性,「舊屋換新屋」的規定更加嚴格,需要1/2住戶同意才能執行。她強調可提高申請門檻,但絕不可降低標準,因此專案並無抵觸母法。

而除提高容積獎勵,都更案的規畫費補助也有所增加。林崇傑表示過去都更案皆由建商經手,以至建商炒高房價,趁機大賺。他建議住戶自組更新會,可向市府申請都更案最高達520萬的規畫費用補助;市府更委託「都市更新學會」,免費下鄉解說法令問題。

雖申請改建者要負擔改建費用,但市府將協助都更民眾申請貸款;且給予2倍容積獎勵後,民眾亦可把新增容積出售的款項作為改建費用,等於可「免費換新屋」。

簡瑟芳表示,該案市府討論通過,待市長正式宣布後,會到各行政區舉辦說明會,彙整各方意見後正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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